项目名称:孤儿社会家庭寄养资助金额:40万元实施对象:市社会福利院50名孤儿实施方案:(1)由市社会福利院确定康复和寄养对象,报市慈善总会备案。(2)由市慈善总会拨付资助款至社会福利院,由社会福利院组织实施,市慈善总会负责监督。
项目名称:慰问儿童福利院孤儿资助金额:16万元实施单位:由各儿童福利院负责实施。